勇闖倫敦初體驗 - Party of Kaplan
昨天晚上有跟home媽說晚上不回家吃晚餐,因為7點有個party of kaplan(學校辦的派對,跟pub租場地,學生免費入場),我下課後會直接去,所以早上時,home媽問:你會幾點回家?我說:派對到12點,但我不確定幾點走;home媽說:地鐵末班車是12點,如果12點走的話,能搭夜間公車,但你不一定要待到最後走,可早點走搭地鐵。然後跟我說公車號碼跟搭的地點,最後祝我玩得愉快~home媽人真的很好。
11 點到學校,我感覺相機的事請home媽幫我找,有點太麻煩她了,所以我打算自己解決;我到學校櫃台問:哪有賣相機電池充電器?他說:你可以去New oxford street的Argos(商店名)找找看;因時間來不及,且派對也在同一條街上,所以我決定下課後再去找。櫃檯有跟我說, 可搭29號公車到New oxford street,但我真的不懂他們的公車,所以我只好走路過去(比走到oxford street還遠),但是淒慘的事發生了,Argos只有賣ipod的充電器,我只好在街上四處找找別的店,走了好久後,我好不容易看到一家電器行,外面 的海報有寫相機手機,我便進去問有沒有我要的充電器,他看一下我的電池,拿出一個裝滿充電器的紙箱,開始找有無相配的充電器,我滿心期待,然後他說:沒有 符合你電池的充電器,但我們有賣萬用的充電器,一個34.5磅!我說:我只有20磅。他說:20磅不可能,但你要我可算你30磅就好。我就跟他說我明天在 來買,我走出店門後,想說要貨比三家,所以我繼續找別家電器行。一會我又看到一家像連鎖的相機專賣店,我進去問後,他給我的答案是29磅,跟上一家一樣的東西,雖然只差一磅,但一磅可買很多東西說,所以我決定明天來這家買。
7 點我準時到派對的pub,我遇到一個同班的日本人(我不記得他的名字...),他說還有一個班上的俄羅斯人(也忘了...)也會來;他知道我是台灣人,他 便開始跟我聊我們兩國都有的遊戲"麻將",一會我問他要買些飲料嗎?(在pub只有賣酒)他買了一杯海尼根約4磅,我跟他說我不喜歡喝啤酒,所以我沒有要 買;一會俄羅斯人到了,但他說他還有事,所以只待了10分鐘就走了。人越來越多,很多人都在找位子,有3個日本女生看到我們這桌有一個日本人,便來問可否同一桌,同班的日本人便拿出50磅,說:我請你們喝酒~(用日語),他也請我(因為在聊麻將時,他叫我去買酒喝,我說我不喜歡喝酒,而且很貴),然後就開始聊天~約晚上10點半,就離開pub回家,同班的日本人一共喝了5杯啤酒(杯子很大,應該有700cc),感覺他醉了,整個人超high,往地鐵的路上還一直表演月球漫步(我超無言的,很想裝作不認識),走路搖搖晃晃,其他人都只喝一瓶ice,神智很清醒的看著他丟臉,一堆路人都遠遠的看他酒醉(名符其實的丟臉丟到國外...),但是這還不是最丟臉的事,進了地鐵後,他找廁所想吐,但是倫敦的地鐵沒有廁所,順帶一提倫敦公廁是要付費的!其他人都跟他不同線,但又怕他沒辦法回家,只好看著他坐在地上休息,一會他用日語說他要想吐了,然後從包包拿出塑膠袋(好像準備好了...),就開始:嘔~;進出地鐵的人都在看他表演,也都離遠遠的,不想受到波及;他吐完後神智疑似較清醒一點點,他感到很抱歉,便以日本的最有誠意的方式道歉,跪在地上,頭手往前做膜拜狀,我真的感到超級丟臉的...,之後他便一邊說沒事,一邊左搖右晃的去搭地鐵。
晚上的派對很開心,認識了新朋友,但是相機還是沒電中,所以今天沒有照片,明天要帶夠錢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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